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参加奥运会是在哪一年

1952年奥运会举办城市-1952年奥运会项目

1、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参加奥运会是在1952年,芬兰赫尔辛基第十五届奥运会,新中国首次派出了一个40人的体育代表团。但直到第23届夏季奥运会在美国洛杉矶举行,新中国第1次全面参加。 第15届奥运会于1952年7月19日-8月3日在芬兰赫尔辛基举办,这也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参加奥运会。应邀参加本届奥运会的有69个国家和地区的4955名运动员,其中女子519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原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并行使中国奥委会的权利。但在本届奥运会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奥委会未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承认。由于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部分国家的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奥委会年会上终于取得了参加本届奥运会的资格。但是由于迟到,新中国代表团一行40人赶到赫尔辛基时,大会已进行了10天,故而只赶上男子游泳的一项比赛和最后的闭幕式。7月17日,国际奥委会年会最后以33票对20票通过决议: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台湾的中华奥委会的选手们均可参加比赛第15届奥运会,但其参加的项目,必须经过各国际单项运动总会的认可。

中国建国后,首次参加奥运会是哪一年?

是1952年。

1952年第15届奥运会在芬兰的赫尔辛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接受邀请较晚,只派出了40人的代表团,可当代表团到达赫尔辛基时,比赛已接近尾声,只有吴传玉参加了百米仰泳比赛。

新中国奥委会始终坚持一个中国的政治立场,坚决反对国际奥委会搞“”的阴谋,在得知国际奥委会允许台湾参加这届奥运会时,立即致电国际奥委会表示抗议,并明确表示:如果允许台湾参加,新中国将拒绝参加本届奥运会。

1952年11月17日,国际奥委会执委会讨论中国问题,后来统一了意见,即:以政治为理由的抗议,都不予理会。有的委员甚至建议中国应像民主德国、联邦德国一样能联合组队。

结果可想而知,台湾体育组织被邀请参加比赛,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于1956年1月发表声明,强烈抗议国际奥委会分裂中国的做法,并宣布拒绝参加第16届奥运会。

扩展资料:

第15届奥运会于1952年7月19日-8月3日在芬兰赫尔辛基举办,这也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参加奥运会。应邀参加本届奥运会的有69个国家和地区的4955名运动员,其中女子519人。

1952年7月17日,国际奥委会在赫尔辛基举行第47届会议,以33票对20票的多数通过了邀请中国运动员参加本届奥运会的决议。但由于蒋方代表的一再阻挠,中华全国总会收到邀请电时,已离奥运会开幕仅几个小时了。

7月19日,总理果断做出批示:"要去"!并指出:"正式比赛参加不上,但可以和芬兰运动员进行比赛,多做友好工作,要通过代表团的工作和运动员的精神面貌去宣传新中国。"

新中国首次匆匆组队参加奥运会,待到达赫尔辛基时,许多项目的比赛已经结束。中国的三支球队同芬兰的球队进行了4场比赛。吴传玉参加了100米仰泳比赛,成绩为1分12秒3。这是新中国运动员在奥运会上写下的第一个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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